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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务员资格复审及复检流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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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南通市崇川区委书记,南通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旭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今日头条】网页链接

#南通头条#如果通知你被要求进行隔离或送往方舱医院

​你首先要做的是

​第一让上门人员亮明相关身份并拍照

​第二是叫对方拿出对你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

​第三是要求出具卫生职能部门,出具并盖有鲜章的相关通知书

​第四要求更换核酸检测机构复查。而且必须是公立医院,而不是第三方检测机构

67岁的南通市政协原副主席秦剑平,春节刚过就曝出被查的消息。值得一提的是,他已经退休5年,曾担任南通市公安局局长长达10余年,即便是担任南通市政协副主席后,仍兼任市公安局局长一年多。

南通公安是一支光荣的队伍,全市杀人案件侦破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甚至将命案全破的记录保持多年。公安部曾多次在南通召开现场会,交流学习南通的经验。华人侦探李昌钰博士,也曾专门到南通和南通警方的侦查专家进行业务交流。秦剑平从到一直担任南通市公安局局长,他的能力在这当中还是得到了证明。

遗憾的是,秦剑平背叛了初心,迷失了信念,在和部下一起创造辉煌成绩的另一面,他却背地里干了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虽然他退休五年了,仍然被查,正是党和国家以零容忍态度不断深入推进反腐斗争的必然结果。

当年从警时,也曾立下铮铮誓言。不知道回望来路,如今的秦剑平是否会愧疚?是否会后悔?#媒体人周刊# #南通头条#

南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江苏省纪委监委消息:南通市政协原副主席秦剑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南通六建破产重整,二次拍卖的结果出来了。第一次拍卖是南通诺亚公司一家公司报名竞拍,后经资格审查不通过。第二次拍卖并没有通知债权人,直接进行拍卖,也有只有一家竞拍人,被南通盛佰企业管理集团拍得。

南通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陆建兵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南通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陆建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通州区纪委监委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陆飞接受审查调查。陆飞,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江苏南通人,研究生学历,1995年8月参加工作,9月入党。1995年8月公司职员、财政局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局长,市经开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人员。#江苏头条#

来源:中纪委网站

7月,江苏南通海安,一名王姓男子领着好几位老人,来到当地一家银行办理网银业务。工作人员顿感蹊跷,便报了警。没想到警方顺藤摸瓜,竟破获了一宗涉及300万元的特大诈骗案,幕后黑手居然自称“慈禧太后”!

事发当天,警方在王姓男子携带的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资料,上面写有“民族资产解冻扶贫人员名单”的字样。盘问之下,王某供出了他的同乡倪某,交代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倪某安排的。

于是警方找到倪某问话。据倪某回忆,几年前,他曾见到过手持龙头权杖,全身挂满宝贝的“慈禧太后”。什么夜明珠、寒冰玉等等奇珍异宝,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她拿不出的。

这位“慈禧太后”还跟他说:“国民党在离开大陆之前,留下了大批的宝藏,我这些不过是冰山一角。”

眼见倪某满心的羡慕全写在脸上。“慈禧太后”便乘胜追击,说出了她民族资产解冻的计划:“每个有缘人都享有被扶持的机会,可以共享这批宝藏。不过有个条件。”

被眼前数不胜数的“珍宝”蒙蔽了双眼的倪某,哪里还有理智可言。他想也不想的问:“什么条件?”“慈禧太后”笑了笑说:“需要大家少量的投资。当然投资越多,回报肯定越丰厚!”

至此,倪某对这位“慈禧太后”的话深信不疑。不仅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用在了投资上,还不断地拉自己的好友、同乡入伙儿。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这才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警方根据倪某的供述,通过科技手段,锁定了这位“慈禧太后”的位置。当警方在贵州将其抓获时,查出的真相简直让人大跌眼镜。

原来这个自称“慈禧太后”的人姓姜。生活中的她,不过是在菜市场卖菜的大妈。而到各地行骗时,她就摇身一变,成为了养尊处优的“慈禧太后”,并且身边还总是跟着一些鞍前马后伺候她的“皇室随从”。

警方也的确从姜某家搜出了很多“稀世珍宝”,可是拿给专家鉴定后,发现全是假货。而大家曾经无数次看到过的,她所谓的“皇室随从”不过是她的儿女们假扮的而已。

被抓住时,她还一度狡辩:“检查官,我不过是一个做古董买卖的生意人。大字不识一个,哪里知道什么民族资产诈骗!”

但是,在警方用科技手段恢复她的手机数据后,一条条她曾经与下线沟通的信息,全部展现在了大家眼前。什么宝藏的图片、民族资产解冻的文字介绍,以及相关投资与回报的信息数不胜数。看到这些,她无言以对。

后来,警方还从她家里搜出了“西南地库委托书”、“皇家任命书”、“慈禧太后的照片”等等很多行骗道具。人证、物证铁证如山。姜某不再狡辩。

她终于如实交代。自起,她的民族资产解冻计划就开始实施了。江苏、浙江、贵州、湖南等地区都遍布了她的行骗足迹,被她蛊惑的人数不胜数。

由于此案件历时太长,涉案范围太广,警方在搜集取证以及统计涉案金额方面费劲了周折。其实1月,这起案件就被移送到海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了,直到同年6月,检察院才将资料统计完成,以涉嫌诈骗罪对姜某提起正式公诉。

最后海安市法院一审判处姜某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追缴其所有诈骗所得。姜某的子女也都因此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

至此,一切尘埃落定。纵观整个案件,其实姜某的行骗方法并不高明,但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地往坑里跳呢?我想唯有两个字“贪婪”。

“贪婪”是人类普遍存在的劣根性,也是骗子们容易得手的重要突破口。无论何时我们都应该时刻提醒自己:天上不会掉馅儿饼,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但凡动些歪心思,存些侥幸心理,不测风云必至。

南通中院案例:超越职权成立后无需再对其他合法性事项进行审查

【裁判要点】

司法审查中涉及行政行为合法性各个方面不是并列关系,法院不需要逐一进行审查。一个无权作出某一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自然无权对相对人实施的行为作出事实认定,更谈不上可以适用某种程序、依照某一法律对该行为作出处罚或处理。因此,在行政机关超越职权情况下作出的行政行为,法院便无需也不应再对事实依据、法律适用和程序进行评判,否则不仅不符合司法审查的逻辑顺序,更可能导致越俎代庖,侵犯了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专属判断权。

最高法:通用条款“28默示条款”不能适用;那么通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在收到核实意见后的14天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造价工程师提出的核实意见已经认可”能否适用?

最高法二审认为:

一、南通二建主张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格式文本中的通用条款推定“双方已就如发包人对竣工结算文件逾期不答复即视为认可的结算方式达成了合意”。法院认为房开公司对南通二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未作出答复,不能视为其认可该结算文件;南通二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能作为案涉工程款的结算依据。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4.3约定,承包人在收到核实意见后的14天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造价工程师提出的核实意见已经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那么该条规定能否适用呢?

案涉工程竣工验收后,南通二建分30个单项将结算资料陆续直接报送第三方进行审计并在结算委托审查表中盖章确认,符合双方合同约定。

一审中,房开公司主张以第三方审核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南通二建未对该审核结果发表明确的质证意见icon或对其异议部分所对应的工程项目价款申请鉴定。

二审中,南通二建在其提交的《关于自行处分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的确认函》中仍坚持按照其报审金额结算,且并未就调减的数额逐项进行详细说明。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南通二建应对双方争议的工程款数额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另,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4.3约定,承包人在收到核实意见后的14天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造价工程师提出的核实意见已经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据此,一审以第三方所出具的审核结果作为认定本案工程价款的依据,并无不当。

南通二建以单方结算资料直接作为双方结算数额的上诉主张,事实与依据不足,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最高法民终706号 · -07-29

工程总包法律风险管理

浙江高院:甲指分包单位的分包工程导致工程延误的,承包方可主张免责么?

浙江高院二审认为:

关于南通六建是否存在工期延误的问题。

1.

根据案涉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本案工程绝对工期为492天,计划开工日期为8月13日,实际开工日期为9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12月20日。

按绝对工期492天计,案涉工程本应于1月21日竣工验收,但实际竣工日期为11月12日,实际施工789天,超出计划工期297天。

上述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不持异议。

2.

对于超出计划工期的原因,经原审查明,新城公司分包给案外人的土方分项工程延误129.5天,新城公司在《关于南通六建公司工期延误处罚、劳务纠纷处理告知函》《关于对南通六建公司索赔答复及明确南通六建公司存在违约事项的告知函》中自认该延误期间不可归责于南通六建,故该129.5天工期应当顺延;

工程施工期间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无法正常施工,该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属于不可抗力,工期亦可相应顺延;

另新城公司还存在施工道路未及时通车等影响工期的因素,亦应予以考虑。

原审综合本案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案涉工期应顺延至7月31日,较为合理,并无不当。

3.

南通六建主张,除上述可顺延情形外,新城公司还存在施工图纸迟延,随意打乱开发以及桩基、基坑维护、外墙涂料、门窗工程、栏杆、钢结构、外场市政、弱电和燃气等分包工程逾期导致总工期逾期等情况,但并未提交证据证明新城公司存在未及时提供施工图纸、随意打乱开发之违约情形,目前亦无证据证明新城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存在逾期以及具体的逾期天数情况。

且即使上述分包工程存在逾期,如前所述,总承包合同附件2.2载明“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纳入总包管理,整个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由乙方向甲方负责,乙方不得以甲方分包为免责理由”,南通六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第八章《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施工措施》第三条关于总承包管理职责的内容也显示,南通六建应“管理好各分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解决各分包商之间的生产衔接”,

可见,其作为总包单位,在收取总包配合费的情况下,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对各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管理、协调和督促,现其以分包工程逾期为由主张免责,难以支持。原审酌情认定南通六建工期延误104天,较为合理,并无不当。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民终1112号10月19日

新 建设工程工期争议解决指引 袁华之 邱闯主编 建设工程案件

通苏嘉甬、成渝中线高铁、贵广高铁提速改造工程环评报告即将审查批复!

铁路建设规划消息:9月22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了《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等4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成渝中线高铁以及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正式纳入审查名单。公示期为9月22日-9月28日。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环评审查时限,这三个高铁项目环评报告有望在10月份获得批复。

环评批复是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重要前置要件,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成渝中线高铁以及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有望在四季度获得批复,项目全线有望在正式开工建设。

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

1、项目名称: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

2、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苏州市,浙江省嘉兴市、宁波市

3、建设单位:国铁集团(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包括正线和相关工程。正线全长约310.027公里,其中,利用既有铁路9.073公里、新建300.954公里。正线按高速铁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

相关工程包括苏州地区、嘉兴地区、宁波枢纽。正线设车站10座,其中,新建4座,改建5座,利用既有1座。

工程总投资1012.49亿元。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8月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二、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

1、项目名称: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黔南州、黔东南州,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桂林市、贺州市,广东省肇庆市、佛山市、广州市

3、建设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包括对既有贵阳至广州铁路龙里北站至三水南站段实施技术升级改造和达标提速,全长757.37公里,含贵阳枢纽、广州枢纽、桂林地区相关工程。

其中龙里北站至肇庆东站提速至300公里/小时,线路长733.949公里,肇庆东站至三水南站达速250公里/小时,线路长23.421公里。

工程总投资58.68亿元。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3月获国铁集团、贵州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

三、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

1、项目名称: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

2、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沙坪坝区、北碚区、璧山区、铜梁区、大足区,四川省资阳市、成都市

3、建设单位:国铁集团(长江沿岸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包括正线和相关工程。正线全长约291.33公里,按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50公里/小时。

相关工程包括引入重庆枢纽、成都枢纽引起的改建及相关配套工程,含成都枢纽普速外迁工程。正线设车站8座,其中新建6座,引入既有车站2座,分别为重庆北站、成都站;普速外迁工程新设十陵南车站1座。

工程总投资约692.73亿元。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8月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南通头条#7月17日上午8:30,我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就诊,接待我的医生是陆明主任。

陆主任礼貌地接待了我,微笑着向我了解情况,开单让我做了CT检查,确诊左肾有结石,大小1.7cm,便安排住院,准备做经尿道输尿管/肾盂激光碎石术。

陆主任热情,周到,不怕麻烦,为我异地就诊,享受医保的事,打了几个电话进行沟通。

7月8日下午三点多,进入手术室,陆主任亲切地安慰我,别紧张,手木没有痛苦的,一句句暖心的话,让我感激不已。

手术结束后,陆主任两次进入我的病房,关心术后情况,处处体现仁爱精神。

7月9日上午,陆主任又到我的病房复查,见我伤口愈合,恢复可以,予以出院。

陆主任不但提供一份书面出院健康指导,还提供了他的电话,加了微信,为了出院后联络更方便。

我在一院虽然只住了三天,但感觉陆主任像自己的亲人一样,对我精心呵护,细心关怀。

陆明主任是一名好医生,德高业精,大爱无限。

暴雷不断,建筑企业该如何挺过这个寒冬?

我们先看看数据,从下半年到现在,已有5家特级建企申请破产重组、清算:

1、6月14日,拥有“双特双甲”的建企——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房建、市政特级),被申请人提出破产审查。

2、1-4月,江苏南通三建(房建特级)因债务违约进行债务重组。

3、1月,南通六建(房建特级)进入破产重整。

4、12月,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建特级、市政一级),在阿里拍卖破产清算处置平台以1亿元底价起拍。

5、8月13日,中国云南路建集团股份公司(公路工程特级资质)申请破产重整。

而建筑市场的现状是:

1)狼多肉少难中标:下半年开始,好项目越来越少,特别是房建板块还在继续探低。不少施工企业的现金流出现问题,这是一个警示。

2)价低事多利润少:想中标不得不降低报价,降低报价后利润大幅减少。同时对资质、人员的核查在加码,查挂证进一步收紧,企业用人成本在增加。

3)危多机少风险高:最近一段时期,多家知名房开企业连续爆雷,恒大更是出售项目抵债。接下来,拖欠工程款、工程烂尾的现象可能会进一步凸显,施工企业的资金链、现金流危机将逐渐显露。

连特级建企也撑不下去了,更何况是中小企业,前几天华为任总也无奈发出了”寒气论“。那么,建筑企业该如何挺过寒冬?作为全国性的采购平台,筑材网小筑哥结合6年多平台的发展,以及入驻到平台380多家建筑企业,5万多家供应商,以及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数十家银行的运营经验,归纳为七个字:

“三降、二减、一提升”。

1)三减:减编、减员、减无效扩张

2)二降:降成本、降费用

3)一提升:提升风控意识和以及采购管理水平和效率。

形势严峻,数字化采购现在已经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要实现以上目标,只有华山一条路:通过数字化管理和采购,降本增效。用系统管人、管项目、管资金、管风险,将采购的招标、评标、竞价、合同、订单、验收、收付款等环节尽快线上化,不让南通六建的悲剧再发生。

要生存,唯有变。

#恒大##建筑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主任郭鸿主动投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主任郭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郭鸿简历

郭鸿,男,汉族,1971年12月生,江苏南通人,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

1994年7月至1996年1月,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干部;

1996年1月至1998年5月,任共青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副主任科员;

1998年5月至1999年12月,任共青团中央办公厅调研处主任科员;

1999年12月至2000年6月,任共青团中央办公厅调研处副处长;

2000年6月至2001年8月,任中央金融工委监事会工作部综合处副处长;

2001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央金融工委监事会工作部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2002年12月至9月,任中央金融工委监事会工作部综合处处长;

9月至8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综合处处长;

8月至10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局级);

10月至11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团委书记(正局级);

11月至3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

3月至8月,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局级干部(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8月至今,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主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最高法:承包方主张发包方设计变更、图纸交付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但未提交延期签证等,法院是否对延期损失不予支持?或是酌情确定?还是应当对承包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并判断对工期的影响?

一审判决认为:

南通三建虽以《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等证据主张系因海沃公司原因导致工期滞后,但是既未申请工期签证、又未就此提出明确延期申请,存在履约不慎,故酌情顺延。

最高法院再审认为:

关于其他影响工期的事由问题。

南通三建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在施工中反映过案涉工程存在设计变更、图纸交付不及时、甲供材不及时、精装修施工提前入场等问题,应审查是否存在上述情形,以及对工期是否有影响,而不能仅以南通三建未提交延期签证为由不予审查认定。

()最高法民申4963号 · -06-07

工程工期争议解决指引

江苏南通,一男与妻子离婚后,一次性给了3岁的儿子70万生活费,万万没想到,钱全部被前妻和现任买房,男子将前妻和现任告上法院,要求退还70万元。

赵先生和王女士结婚后,有一个儿子小杰,可惜天公不作美,二人在小杰3岁的时候,因为感情破裂,遂选择离婚,离婚时二人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中约定,小杰跟随王女士生活,赵先生则一次性支付小杰70万元的生活费,如果王女士用70万元购买房产的话,必须将小杰登记为产权共有人。

随后,王女士兜兜转转,认识了一男子并与之结婚,由于该男子经济条件一般,王女士便自掏腰包,花费78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子登记到王女士和该男子名下。

另一边,赵先生在来看望小杰的过程中,发现了王女士购买新房的事实,便要求查看房产证,王女士不得已之下,只能如实告诉赵先生事实。

赵先生认为,王女士和现任侵犯了小杰的利益,遂在向二人索要70万未果后,一纸诉状将二人告上法院。

【@以案普法 】

事情的缘由很简单,就是王女士和赵先生离婚后,将赵先生给予儿子的70万抚养费,全部用来和现任买房了。

有网友就此提出质疑,赵先生既然能一次性给儿子70万抚养费,说明有抚养孩子的能力,为何不争取儿子的抚养权呢?关于这一点,有网友认为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有网友表示虽然赵先生有钱,但不一定就适合抚养孩子。

接下来,笔者就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1、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的规定,孩子在2周岁以下,应当优先保障母亲的抚养权,除非母亲具有以下几种情况:(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具体到本案中,小杰虽然在父母离婚时,已经年满2周岁,但尚处在幼儿期,王女士又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考虑到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这种情况下多数都会让孩子和母亲生活。

2、赵先生能否要求王女士和现任退还70万元?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案中,赵先生一次性支付了70的抚养费,符合法律的规定,但需要明白的的,这70万元虽然直接给了王女士,但其只是代为管理小杰的财产。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就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现在王女士未经过小杰、赵先生的同意,将70万元全部和现任买房,就侵犯了小杰的财产权,《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由于小杰案发时未满8周岁,不能独立的提起民事诉讼,所以只能由赵先生代为提起。最终,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王女士和现任侵犯了小杰的权益,遂判决二人归还70万元。

3、赵先生能否要求撤销王女士的监护权?

关于监护权的撤销,法律中主要有三种情形:(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就本案而言,王女士虽然没有侵害小杰的身心健康,但其将小杰父亲一次性给付的70万元生活费,全部用于自用,个人认为应当属于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法院核实清楚后,是可以撤销的。

最后,一起比较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通过本案件,也告诉所有的读者朋友们,父母纵使是孩子的监护人,也不能随意侵犯孩子的权益。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律师来帮忙# #我与宪法40年#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主任郭鸿主动投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主任郭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郭鸿简历

郭鸿,男,汉族,1971年12月生,江苏南通人,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

1994年7月至1996年1月,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干部;

1996年1月至1998年5月,任共青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副主任科员;

1998年5月至1999年12月,任共青团中央办公厅调研处主任科员;

1999年12月至2000年6月,任共青团中央办公厅调研处副处长;

2000年6月至2001年8月,任中央金融工委监事会工作部综合处副处长;

2001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央金融工委监事会工作部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2002年12月至9月,任中央金融工委监事会工作部综合处处长;

9月至8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综合处处长;

8月至10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局级);

10月至11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团委书记(正局级);

11月至3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

3月至8月,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局级干部(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8月至今,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主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观点:关于案涉建筑应否为违法建筑, 本院经复查认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四条对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即行为人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或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两种情形。本案中,南通市青年东路39号104室原房主于2002年左右在该室南侧搭建砖混结构房屋39.51平方米。单烨于通过买受取得104室房屋所有权。104室南侧搭建的砖混结构房屋在建设时既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未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不在可以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之列,依法应当予以拆除。故崇川综合执法局认定涉案房屋系违法建筑,并实施强制拆除,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案例来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苏行申4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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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标题:南通公务员资格复审 南通公务员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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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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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评论内容(5)
  1. OoRainnyoO2024-01-24 11:42OoRainnyoO[广东省网友]203.20.41.75
    看完后感觉更有信心应对南通公务员资格复审,谢谢作者的详细解析。
    顶3踩0
  2. 徐、小泗2024-01-24 11:39徐、小泗[黑龙江省网友]103.12.33.35
    @驾一叶扁舟,远航对于即将参加资格复审的同学们来说,这篇解析会提供很好的指引。
    顶26踩0
  3. 驾一叶扁舟,远航2024-01-24 11:36驾一叶扁舟,远航[国外网友]203.25.147.79
    感谢分享,让我对南通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流程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顶9踩0
  4. 小 米 子2024-01-24 11:33小 米 子[湖北省网友]203.153.0.76
    能了解到具体的流程步骤,让人更加清晰地掌握复审及复检的全貌。
    顶0踩0
  5. snowcrying2024-01-24 11:30snowcrying[黑龙江省网友]103.53.135.126
    很有用的信息,对准备参加南通公务员资格复审的人来说非常有帮助。
    顶9踩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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