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颁布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决策类指标:项目决策依据的科学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预期绩效目标的可实现性;管理类指标: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制度建设有效性、项目管理规范性(例如招标程序规范性、合同签署严谨性、质量控制有效性等);绩效类指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进度指标、成本指标);效果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为实现精细化预算管理,精准性评价,本次绩效指标分解为四级指标,同时加大了经济效益指标的权重。绩效评价实施阶段的主要内容:1、依据项目资料清单、收集整理项目资料;2、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实地踏勘;3、组织项目单位进行座谈;4、梳理项目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由第三方咨询机构和专家共同分析问题的原因;5、组织绩效沟通会,由专家提出各自的问题,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答疑、澄清;6、形成专家组综合意见,并按指标体系进行量化打分。一般公共预算的基本属性决定了预算绩效评价在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方面,更侧重于其绩效主要反映的是公共性和公益性。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更侧重于国有资本收益,其立足点和出发点是有明显区别的。但是,由于都属于政府预算,其衔接部分也是十分明显的。因此,不应严格的区分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关系,且不论哪本预算,其追求实用政府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