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4月8日,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北郊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发的一则禁办酒席的通知引发广大网友热议和质疑。4月9日,指尖客户端记者在东城街道办事处了解到,北郊社区这则通知的内容属实,街道办事处是在执行上级政策,遏制当地滥办宴席的歪风邪气。(据4月9日极目新闻)
据报道,在网上流传的这则通知上,可以清晰地看到北郊社区的公章,发布日期为2024年4月8日。通知中写明:“为了进一步遏制滥办宴席的不良风气,北郊社区现通知如下:1.结婚酒需提前10天到北郊社区居委会进行书面申报;2.丧事可以在事中或事后5个工作日内到北郊社区居委会报备;3.酒楼在接待预订时要查看收集操办宴席人员经过审核备案的《南川区村(居)民操办宴席申报表》;4.除结婚酒、丧事以外的都属于无事酒,一律禁止滥办,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无事不办。”
相关通知截图(图源:指尖客户端)
以上几点中,争议较大的就是结婚酒席需提前10天进行书面申报。从通知出台的初衷来看,是为了整治无事酒。同时,也有食品安全方面的考虑在其中。
多个地方都有农村办酒席要报备的规定,为的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诸如,有的地方要求将饮用白酒(主要是散装白酒)、是否使用醇基燃料等信息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备案,要求不采购不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和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物质。这类细化要求有现实针对性,从食品安全角度有提醒的必要性。
以南川区东城街道北郊社区的这则通知来看,明确丧事可以在事中或事后进行报备,这一点还体现了丧事的特殊性,因为丧事也不可能去事先报备,但婚酒需提前10天进行书面申报,这一点值得商榷,虽然婚酒是可以提前确定日期的,要求备案还可以理解,要求进行书面申报就显得多余了,因为既然要申报,就意味着要审核。且不必说社区是否有行政执法权,单就婚酒要申报来看,这也与“放管服”的要求背道而驰,基层治理同样要有优化服务的意识,而不是人为增加不必要的“审批”。
网友的评论(图源:指尖客户端)
据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下发《通知》是东城街道的统一行为,是为了执行上级的相关政策,遏制乱摆宴席的歪风邪气。目前当地大操大办和滥办酒席的情况已经有了明显好转。现在当地除了婚宴和丧宴,那种满80岁或90岁的寿宴等其他酒宴已经都不允许操办了。
也有当地网友表示,当地确实有滥办宴席的情况,的确给很多居民造成了困扰。整治无事酒,移风易俗,为人情债减负,同时减少浪费,这个初衷是好的,但不宜管过头了。如果只能办婚宴和丧宴,其他的酒席都等同于“无事酒”,就存在一刀切之嫌,把遏制乱摆宴席的工作简单化、片面化,因为80岁或90岁的寿宴,孩子的“满月酒”之类,作为民俗应该得到尊重,可以劝导群众一切从简,能不办的酒席就不办,而不是强行禁止。
居民应该有办酒席的自主权,对那些违背公序良俗的无事酒,以及令人生畏的滥办酒席之类,可以进行治理,也不妨从倡导的角度,多做劝导工作,让人们从观念上转变,自觉少办酒。对寿宴一刀切式的禁止,以及要求婚宴提前10天书面申请,这既不近人情,也与优化服务的要求不符。如果把提前申请改为备案,事先主动与办酒者做好对接服务工作,提醒如何注意食品安全以及避免铺张浪费,宁愿社区工作人员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或许还能得到理解。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