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没有人防门的存在意味着公共安全可能面临风险,因此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求助。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先联系相关建设管理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向他们反映地下室缺乏人防门的情况,并要求他们采取措施解决这一安全隐患。如果管理单位无法得到有效响应,可以向相关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或建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他们介入并进行调查处理。此外,也可以通过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等渠道进行投诉,争取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在投诉的过程中,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和记录,以便有备无患。通过积极的投诉和争取,可以提高公共安全意识,推动相关部门有效解决地下室没有人防门的问题。
地下室没有人防门这么投诉:
视下面分析的实际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开发商的违法责任。
一是,符合规划和人防要求(主要是老城区的房地产开发),规划上本身没有对该小区的人防提出配建要求,则不用追究处理。
二是,有规划要求,而开发商未建设人防,则需延究开开发商的责任。
三是,虽有人防配建要求,但没有规划要求的,一般是开发商在异地建设。一般是事先沟通好的,获得批准的,则无需追究。